为落实共青团中央、教育部、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》,并结合《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》文件要求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,现将我校2023—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。
01
改革自评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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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《玉溪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》
03
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
04
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
05
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
产生办法
06
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
选举办法
07
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
(一)大会时间、地点和代表数量
时间:2024年5月31日--- 6月1日
地点:玉溪师范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
代表数量:141人
(二)主要议程
1、听取、审议玉溪师范学院第八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;
2、报告提案收集情况;
3、选举产生玉溪师范学院第九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;
4、选举产生玉溪师范学院第九届学生会委员会。
(三)日程安排
现场照片
学校党委副书记杨光在开幕式上讲话
团委书记徐印芳在闭幕式上讲话
分团讨论会议
宣传报道链接:
http://www.yxnu.edu.cn/info/1026/31583.htm
08
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
资格条件
1、正式注册的玉溪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。遵守宪法和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。
2、理想信念坚定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有浓厚的家国情怀。
3、道德品行优秀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良好的道德品质,积极上进,作风务实,乐于奉献。
4、表率作用突出。学习成绩优秀,具有艰苦奋斗精神,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,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,具备一定履职能力。
名额分配
代表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、年级及学生社团,由校学生会在校团委指导下,根据各学院学生数量、代表结构提出代表名额分配方案。截止目前,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4056人,根据有关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大会代表141人,其中校、院级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40%,女性代表不少于25%,并有一定数量少数民族代表、班级和学生社团团支部委员代表。
大会代表由各推选单位在二级学院党组织领导、团组织指导下,经班级团支部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按照代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20%推荐代表候选人,经学院全体学生大会、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差额选举,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正式代表。
09
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
述职评议办法
10
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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